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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申报资料收集工作的通知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3-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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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教师,各位院友:

依据《关于开展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活动的通知”》,现面向学院全体教师及全体院友,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申报资料收集工作,相关事项如下:

一、请依据以下文件具体要求,准备相应资料,资料汇总后由学院统一推荐至相关部门。

二、请于3月10日前,将相关资料发送至以下邮箱:1291712545@qq.com


关于开展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

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活动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决策部署,结合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及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启动“2023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项目(以下简称“基层就业卓越奖”)是在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的指导下,由湖南省大学生就创业基金会出资设立,奖励对象主要为赴基层就业创建并成绩突出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指导服务大学生赴基层就业工作有突出贡献的高校教师。基层就业是指到到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等单位就业、应征入伍(团级及以下单位)以及自主创业。

二、 奖励名额

2023年我省“基层就业卓越奖”计划评选奖励高校毕业生30人左右,教师6人左右。每人奖励奖金人民币2万元,并颁发荣誉证书。根据评审委员会评审排序情况,推荐排前15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至少有1名是高职高专毕业生)、排前3名的教师参评“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获得全国奖励人员不再重复享受省内奖金。

三、遴选条件

(一)“基层就业卓越奖”高校毕业生候选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敬业奉献,遵纪守法,志存高远,脚踏实地。

2.扎根基层:从高校毕业不超过10年(含10年),在基层岗位工作时间3年及以上,遴选时仍在基层岗位。优先考虑到中西部、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国家战略行业等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3.工作突出:在基层工作期间,工作能力突出,成果显著,在工作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得到单位和群众广泛认可。

(二)“基层就业卓越奖”教师候选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始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作风优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严格自律。坚持“四有”好老师标准,甘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做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做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做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3.服务一线:长期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线从事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的高校教师,包括就业指导教师、专业课教师、党政干部、辅导员和就业工作人员等,原则上从事就业工作3年及以上。

4.工作突出: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就业育人理念,用心用情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勤恳务实,奋勉向上,在引导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方面工作成效显著。

四、推荐办法和程序

(一)组织机构

成立“基层就业卓越奖”评审委员会,主任及委员由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省大学生就创业基金会相关领导同志担任,负责“基层就业卓越奖”遴选、表彰及宣传推广工作。评审委员会设“基层就业卓越奖”专家工作组,承担推荐遴选具体任务。

(二)推荐程序

1.高校推荐。3月12日前,各普通高校根据本通知相关要求,制定本校“基层就业卓越奖”申报组织办法,明确申报标准及工作程序,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和教师候选人。每所高校推荐毕业生候选人1-3名、教师候选人1-2名。

2.省级遴选。3月13日至14日,省大学生就创业基金会秘书处对相关候选人进行资格复核;3月15日至19日,“基层就业卓越奖”专家工作组对候选人资料进行评审打分排序。3月20日,评审委员会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复核确认,进行汇总并确定最终人选,3月21日至26日予以公示,27日至29日整理材料上报至教育部。

3.省级推荐。公示无异议后,推荐排前15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至少有1名是高职高专毕业生),排前3名的教师参评“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

4.表彰奖励和宣传推广。对获奖人员在省教育厅组织的就业创业活动中予以表彰奖励和宣传推广。各高校要充分发挥获奖人员的示范效应,深入做好宣传推广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基层就业卓越奖”实行“推荐者负责制”。各高校要严格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推荐程序,严守推荐标准,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推荐候选人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

(二)本次推荐活动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2日(年限要求均以此计算),逾期不再受理。请各高校按要求报送材料,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三)候选人须提供“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表和个人事迹材料。个人事迹材料主要反映与基层就业相关的工作情况(限2000字),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相关材料请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请勿在文档中配图表。同时提供JPG格式的电子证件照(1寸2.5*3.5cm,413*295像 素)和生活照各1张(1600*900像素)。无需报送光盘、视频等其他材料。

(四)如有实名反映获奖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作风不实等问题,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的,撤销评选资格,如已获表彰的撤回相关荣誉并收回奖金,并取消责任高校参评湖南省大学生就创业基金会其他项目的推荐资格。


附件:

1.“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表(高校毕业生)

2.“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表(教师)

3.“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候选人事迹材料



“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委员会

(湖南省大学生就创业基金会代章)

2023年2月20日


附件1

“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表


(高校毕业生)




民族







照片

(证件照)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推荐学校


毕业院系




现工作单位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事迹摘要

(第三人

称,限300

)










工作简历





本人获得

重要荣誉

奖励

(限五项)





本人签名



以上所填情况属实。


学校就业

主管部门意见





                                          (部门盖章)



学校推荐意见






主管校领导签名: (单位盖章)




附件2

“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表

(教师)




民族






照片

(证件照)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推荐学校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事迹摘要

(第三人

称,限300

)











工作简历





本人获得

重要荣誉

奖励

(限五项)





本人签名



以上所填情况属实。


学校就业

主管部门意见





                                          (部门盖章)



学校推荐 意见






主管校领导签名: (单位盖章)



附件3

“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候选人

事迹材料

(标题)

个人事迹(请以第三人称视角撰写,限2000字,且不插图/表)



填表说明



1. “出生年月”请按照“X年X月”格式填写;

2. 教师表格中的“单位”请写明院系或者机关部门名称,如“人文学院”“学生处”等;

3. “职称”请写明具体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如“教授”“研究员”等,不要仅填写“初级”“中级”或“高级”;

4. “政治面貌”请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或“群众”;

5. “学历”请填写最终学历,如“本科”“研究生”;

6. “学位”请填写“学士”‘硕士”或“博士”;

7. 高校毕业生表格中,“现工作单位”根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 城乡社区、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中小企业和参军入伍等几类情 况填写,如“XX县XX镇”、“XX县XX公司”、“XX市XX街道  XX社区”或“XX省参军入伍(不需要写部队番号)”。“岗位”“职务”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填写。

8. “办公电话”请注明区号,如“0731—12345678”;“E-mail”请取消自动形成的超链接;

9.本人获得荣誉奖励情况,请注明获奖时间,限填5项,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



文字来源:“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委员会

责任编辑:刘宇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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